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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考试简章规范
时间:2012/12/28 点击次数:5490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

考试简章规范

 

一、 考试科目、级别

     素描、色彩(水彩、水粉、油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花鸟、人物)、儿童画。儿童画1-5级,其余科目均为1—10级。

二、 报考对象

凡爱好书法美术,并且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 报名规定

1、考生应按实际水平选择报考级别;
2、各考区办公室及下属工作站、报名点应对考生选择报考级别进行
   指导,杜绝盲目高报;
3、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选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
   目;
4、报名费每人每科目5—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1—5级50元,
   6—10级每增加1级加收10元。

四、 报考办法

1、参加过考级并拥有证书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交原级别证书复印件;
2、填写等级考核申报表一份,要求正揩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区、工作站、姓名、出生日期、申报项目、申报级别、所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编号均须填写清楚。申报表必须是每人次、每科目填写一张;
3、近期免冠照片3张(准考证、申报表、证书各一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报考科目和级别。

五、 考试时间

当年8月—12月份每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为全考委规定的考
试时间,具体考试月份由当地考办确定并提前一个月向考级中心报告并申请考题,经批准后,方可考试。

六、 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2、已报名考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作弃权处理,不办理退费和补考手续;
3、考卷用纸除儿童画由当地考办统一发放外,其余科目用纸及用具均须自备;
4、各科目作品用纸“按考核标准”规定规格确定;
5、书法作品须有落款(低龄考生,考务章内容由监考老师代填)。

七、 考务要求

1、考务章盖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申报表与原级别证书复印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左上角,随同作品一同寄来。因申报表与愿级别证书复印件要撕下登记存档,故粘贴时,仅贴上面一条即可,以免撕下时毁坏作品;
2、各考务工作人员在粘贴申报表时,必须核对正确;
3、各考区办公室(工作站)必须将考生作品按类别、级别清点清楚,并列出清单随同考卷一同寄给考级中心;
4、申报表须加盖齐缝公章有效;
5、各考区须填写统计总表及考生登记表随作品一同寄往考级中心,登记表内容包括考区、序号、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报考科目、报考级别、所在单位(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邮编。

八、 评审发证

1、试卷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书画考级中心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专家按考生实际水平评定级别,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书画考级中心等级考核委员会颁发证书,试卷寄交评审委员会后,60天可查询,80天证书发放至考生手中;
2、考生试卷须在考试后的7天内寄出,接证书后须在3天内复核完毕,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考生,如有疑义,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考级中心书面报告;
3、考生试卷按实际水平评审,申报3级,实际水平8级,可评8级,实际水平2级,可评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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